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禮拜三那天很倒楣,

其實一整天都心神不寧,一下很High、一下若有所思,補習時也不是很專心,

晚上騎車回家的時候,一路上都在放空,

因此,快到我家前的那個紅綠燈路口,我只看到沒有車停下來,也沒仔細看紅綠燈,

就打方向燈右轉過去了,


〈事後想起來,還真的挺危險的...〉

這一轉,馬上就有一台沒開大燈的機車貼身跟在我後面,

原來是警察


我當下馬上就說:「啊~我沒有看到紅綠燈啦~」

靠路邊停好後,我乖乖的交出行照、駕照,還拼命跟警察求情,

哪知道這位警察有夠鐵石心腸的,不但不理我,還往後退了三步,努力的開出他的另一張業績,

他這倒退三步的動作讓我看得很不是滋味,

更火大的是,當我回頭看紅綠燈時,發現警察先生已經把它切換成閃紅燈的警示燈了!

那不就代表著,因為他現在正在開罰單,沒空埋伏抓人,所以才改成警示燈嗎?!

於是,我問警察先生為什麼現在又變成了警示燈,他說:「喔~因為現在是管制時段呀!」

是啦~這就是所謂的"行政自由裁量權"是吧!?

不服氣!


其實,那個就在我家附近的紅綠燈路口常常都有警察埋伏等著抓人,是我早就知道的事情,

每次我經過那個路口時,都一定會特別留意,也從沒闖紅燈右轉過,

只是,那晚就偏偏這麼大意,沒看清楚紅綠燈就轉彎,

這的確是我的疏失,也是我不對,

但是,難道警察就不願意聽我解釋,念在我是初犯,放我一馬嗎?

實在是有夠鐵腕的!

而且,為什麼每次交通警察抓人,都要用偷偷摸摸的方式,

難道全台灣的老百姓都是小偷嗎?幹嘛要用埋伏和關大燈的方式抓違規的人呢?

那既然可以強調行政裁量自由,那為什麼不能做到行政公正、公平呢?


後來,警察在開單的時候,我問他:「多少錢?」

他說:「一千八!」而且臉上的表情就是一副:誰叫你要違規!

我一聽到他說一千八,已經很臭的臉瞬間垮下來,眼淚就跟著滴下來了!怎麼這麼貴啦!>.
立場十分堅定的警察先生,根本視若無睹,把罰單和行照、駕照交給我後,轉身就走,

我想他可能急著再去拼業績吧...


唉~

就在離家門前不到1分鐘的路程被開單,心裡實在很難過,尤其罰單金額又這麼貴!

回到家之後,心情真的是差到極點,

只好安慰自己:花錢消災啦!


以下,給我生平第一張罰單一張特寫照:



怨呀!

還是滿肚子的怨氣!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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